{{ $t('FEZ001') }}教學組長
{{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本縣屏東市和平國小111年4月12日屏和國學字第1110001532號函辦理。
二、詳細資訊如下:
(一)時間:
1、第一日:111年5月25日(星期三)下午1時至4時40分。
2、第二日、第三日:111年5月26日至27日(星期四至五),上午8時20分至下午4時40分。
(二)地點:本縣恆春鎮大光國小。
(三)對象:語文及數學領域授課教師。
三、同意全程參與研習之人員核予15小時研習時數
{{ $t('FEZ003') }}2022-04-22
{{ $t('FEZ004') }}2022-04-22|
{{ $t('FEZ005') }}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