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訓育組長
{{ $t('FEZ002') }}學務處|
國稅政令及服務措施宣導如下
(一)110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自111年5月1日至5月31日,手機及網路報稅好便利。
(二)111年5月臨櫃報稅或查調所得【先預約】,避免群聚防疫更安心。
(三)營利事業及個人受控外國企業(CFC)制度將自112年度及112年1月1日施行。
(四)使用手機申報綜所稅,可線上編修資料,並可用行動支付及電子支付帳戶繳稅。
(五)111年4月28日起可用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至四大超商多媒體資訊機列印網路報稅的查詢碼。
(六)110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金額19.2萬元,111年5月申報綜所稅適用。
(七)執行業務者、私人辦理補習班幼兒園與養護療養院所受疫情影響符合一定條件,得調增110年度所得稅適用費用標準。
(八)111年4月25日起寄發110年度綜所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書,請多用試算服務完成申報。
(九)營利事業受疫情影響符合一定條定,110年度營所稅申報適用擴大書審純益率得按80%計算。
(十)111年元旦起符合一定條件遺產稅案件,可申請適用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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