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教務處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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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高中部三下課程重補修線上選課注意事項
本次重補修待人數確定成班後才會排定課表,目前系統課表時間非實際開課時間,開課時間待成班後另行公告。
【重補修系統網頁】
網頁:https://affair.dghs.ptc.edu.tw/Auth/ 帳號:學號、密碼:身分證字號
【重要時程】
課程預計進行日期:5/20 (一) ~ 6/30 (日),會安排於不影響學校現有課程的時段,
上課日:第8~12節(修課成員含社會組者,課程自第9節起);假日:第1~8節
上課日:第8~12節;假日:第1~8節
上課日:第1~12節;假日:第1~8節
【注意事項】請同學務必詳閱,以免損及自身權益!
(1) 加選:請自行於重補修網頁進行加選。
(2) 退選:請親自至教務處找曾助理進行人工退選。
(1) 重修(專班)每學分面授6節課,重修(自學)班每學分面授3節課。
(2) 重(補)修人數達15人者,成立專班。
(1) 重(補)修班每學分240元;重(補)修課程一經開課,除因病因故離校者,不得要求退費。
(2) 繳費單統一由教務處印製,印製完成後,在校生將通知各班領取、發放;
延修生請於5/21後辦公時間洽教務處曾助理領取。請攜帶繳費單至總務處出納組繳費
上課教室將於加退選結果公告後,依實際選課人數安排適當地點,並於校網及各年級班長群組進行公告。請參與重補修課程同學留意校網公告或班群。
(1) 重修班依規定辦理一次定期評量考試,其餘評量方式由重修開課教師訂定。
(2) 請務必準時進入重修教室上課,重修期間學生缺課時數達該科目重修教學總時數三分之一者,成績零分計算。
(3) 學生重修或補修期間,其曠課及事假時數合計達該科目教學總時數三分之一者,成績零分計算。
(4) 重修上課應穿著學校制服或運動服,重修成績包含上課態度、紙筆測驗成績。
(1)事假請逕向授課教師事先請假,毋需填寫請假單。
(2)以下請假之假別,不算缺課:
(3) 請假流程:
重補修課程日若遇颱風或其他不可抗力之故停課,則停課且另擇日補課,請留意班群或校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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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其他疑問, 請於5/17 (五)前洽教務處課務組長(分機38)或行政助理曾助理(分機12),逾期恕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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