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屏東縣113學年度國中小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子計畫16學習扶助績優人員評選計畫」辦理。
二、旨案評選對象為公立國民中小學之學習扶助授課教師與學生,評選組別如下:
(一)領航團隊:推動學習扶助之學校團隊,持續投入學習扶助且具成效者。
(二)鐸聲伴學:擔任學習扶助教學教師,教學用心、活化且成效卓越者。
(三)學習潛力:接受學習扶助學生,學習態度積極正向,學習成效有進步,且持續努力精進者。
三、請學校檢附紙本資料一式4份(至少一份正本核章)、光碟一份(含word檔、核章版pdf檔與相關佐證資料電子檔)於114年4月18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送達公正國中學習扶助資源中心(900屏東市公興路11號),請於信封上註明「113學年度學習扶助績優人員評選送件資料」。
四、聯絡人:公正國中學生學習扶助中心方小姐,(08)7522789。
五、檢附旨揭實施計畫1份,另報名表等可編輯檔案已放置雲端硬碟(https://reurl.cc/kO25L3),請各校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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