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國中七、八年級補考名單如附件,請需補考的同學務必準時參加,未參加視同自行放棄補考機會!
二、參加補考不代表該領域一定及格,仍需符合該領域補考及格標準才算通過!
三、國中畢業資格取得條件:(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八月一日以後入學國民中小學之學生適用之)
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十三條:國民中小學學生修業期滿,符合下列規定者,為成績及格,由學校發給畢業證書;未達畢業標準者,發給修業證明書:
(1)學習期間(第一節至第七節)扣除學校核可之公、喪、病假,上課總出席率至少達三分之二以上,且經獎懲抵銷後,未滿三大過。
(2)國小七大學習領域有四大學習領域以上,其各學習領域之畢業總平均成績,均達丙等以上。
(3)國中八大學習領域有四大學習領域以上,其各學習領域之畢業總平均成績,均達丙等以上。
※補充說明八大領域:
語文領域:包括國文、本土語、英語三個科目
數學領域:數學
社會領域:包括歷史、地理、公民三個科目
自然領域:自然
藝術領域:包括表演藝術、視覺藝術、音樂三個科目
綜合領域:包括童軍、家政、輔導活動三個科目
科技領域:包括生活科技、資訊科技兩個科目
健體領域:包括體育、健康教育兩個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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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5-07-04
{{ $t('FEZ004') }}202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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