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12月30日臺教學(六)字第1142805653號函辦理。
二、依「全民國防教育法」、「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各級學校全民國防教育課程內容及實施辦法」、
「各級學校推動全民國防教育實施計畫」及「各級學校運用臺灣全民安全指引參考說明」辦理。
三、教育部為鼓勵國民中小學教師發揮創意與教學專業知能,甄集優良課程教案,並發掘具全民國防教育教學熱忱及專
業之國民中小學教師,爰辦理旨揭活動,以推動及落實國民中小學教育階段之全民國防教育工作。
四、旨揭計畫實施方式摘述如下(詳見實施計畫):
(一)甄選對象為公、私立國民中小學現職教師;每件教案至多3名教師且任職學校須為相同縣市,每位教師限參與1件教案。
(二)教案內容以國民中小學各學習領域進行設計,融入全民國防教育五大主軸及「臺灣全民安全指引」之相關內容。
(三)教案格式規範:
1、教案紙本資料:每件薦報教案(不含報名表、授權同意書、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以30頁為限(雙面列印、
12號標楷體、最小行高,含圖片、表單等相關資料)。
2、教案光碟:教案全文資料(不含報名表、授權同意書、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請以word檔或odf檔儲存至光碟內,以便計算字數。全文內之圖片須另以jpg或png檔儲存,影音檔則以wmv、mpeg、mpg、avi、mov等普遍格式儲存,
並請務必確認光碟內所有檔案皆可正常執行。
3、上述紙本及教案光碟均需繳齊,未繳齊者,視為資料繳交不全,不予評選。
(四)收件方式:請各校於115年8月5日(星期三)前依實施計畫規定函報本府教育處學生事務科,以利辦理初選後薦送教育部作業,至多4件為原則。
(五)教育部將預評選出優良教案22件;獲獎個人頒發獎狀,每件教案覈實核予稿費最高新臺幣1萬元。
{{ $t('FEZ012') }}
{{ $t('FEZ003') }}2026-01-07
{{ $t('FEZ014') }}2026-08-01|
{{ $t('FEZ004') }}2026-01-07|
{{ $t('FEZ005')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