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衛生組長
{{ $t('FEZ002') }}學務處|
學校倘查獲學生攜帶或使 用電子煙,請進行通報作業及處置(一般校安事件/暴力與 偏差行為事件);如發現學生使用含有毒品之電子煙,請 確依「各級學校特定人員尿液篩檢及輔導作業要點」規 定,完成校安通報並成立春暉小組進行輔導;另電子煙如 疑有毒品成分,應依內政部警政署「教育單位發現疑似毒 品、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移請警察機關查處流程」,移 請警察機關妥處。
{{ $t('FEZ003') }}2025-02-24
{{ $t('FEZ004') }}2025-04-02|
{{ $t('FEZ005')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