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教務處幹事
{{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據該會111年6月2日國世基金會字第1110000040號函辦理。
二、該會「大樹計畫」獎助學金辦理方式如下:
(一)補助對象:本縣國中、小學生,以家境清寒或家遭變故學童為主要對象。
(二)補助金額:國中生每名新臺幣(以下同)2,000元;國小生每名1,000元。
(三)申請名額:每校申請人數以111學年度全校學生總人數2%為原則;倘全縣未達申請名額,有需求學校同意增加補助名額。
(四)辦理方式:
1、收件日期:111年8月1日起至111年9月16日。因為大樹計畫名額是採分配完為止的策略,所以請提早9/1前擲回秘書室孫小姐,奉核後統一處理寄出,為了大多數申請同學的權益,請準時,逾期不候
2、申請表件:申請表(如附表一)、學童補助資料暨印領清冊 (如附表二)。
3、請申請學校將【附表二】之電子檔寄至marmot0719@csps.ptc.edu.tw信箱,並填妥申請表件後將正本逕寄至長興國小行政助理唐筱茜小姐收(908屏東縣長治鄉新潭村潭頭路50號),請註明「oo學校111-1大樹計畫獎助學金」,逾期不予受理。
4、本案收件情形之確認,請洽長興國小唐小姐,聯絡電話:08-736856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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