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教務處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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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5月21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80049118號函辦理。
二、參加對象:高雄市高中職藝術生活科及音樂科教師、藝術生活學科中心種子教師、其他地區藝術領域教師(南區優先)。
三、研習時間與課程代碼:詳見實施計畫。
四、請報名教師務必確認於全教網留下正確常用信箱,以利發送課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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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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