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教務處幹事
{{ $t('FEZ002') }}教務處|
1.為協助遭受重大天然災害之低收入在學子女解決就讀困難,設置此助學金,本文所言之重大天然災害定義是申請日前三年遭受之天然重大災害,經中央設立災害應變中心為認定基礎。
2.申請對象為就讀國中小、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大專院校之在學子女,未享有公費待遇與領軍公教教育補助費者,由學校彙總申請者之文件後,寄賑災基金會申請。
3.校內申請至113/3/1止
{{ $t('FEZ003')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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