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教務處助理
{{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04月21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0834D號函辦理。
二、本專案學分班修讀期限為兩個暑假兩個寒假,第三階段擬於113年07月01日至113年08月13日開課。
三、敬請轉知所轄學校於該班修業期間,核予所屬教師公假。
四、請貴校同意進修名冊內教師依公假方式至本校進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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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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