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請貴校薦送教師參與旨揭學分班,優先薦派雙語實驗班授課教師,並於薦送前妥善與教師溝通,確認其報名意願,以利後續向師資培育大學完成旨揭學分班報名事宜。
二、旨案薦送資格以具備高中教育階段之合格教師證書為必要條件。另為妥善運用進修資源,依學校規模決定應薦派參訓人數如下:
(一)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總班級數18班以下者:至少1名。
(二)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總班級數19班至50班者:至少2名。
(三)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總班級數51班以上者:至少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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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6-03-26
{{ $t('FEZ014') }}2026-04-25|
{{ $t('FEZ004') }}2026-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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