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7月27日臺教資(三)字第1152702268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推動數位學習,自115年8月起於教育部磨課師平臺(https://moocs.moe.edu.tw/)開放教師基礎課程研習,課程包括:
(一)A1數位學習工作坊(一)。
(二)A2數位學習工作坊(二)。
(三)A3數位素養增能。
(四)B5-1生成式AI與教育應用工作坊(國中小)。
(五)B5-1生成式AI與教育應用工作坊(高中職)。
三、前開課程係由教育部磨課師平臺提供教師線上研習;各校如另擬自行辦理相關實體研習,並以本案相關課程名稱登錄研習資料者,
為確保課程內容、講師資格及研習資料登錄符合相關規定,應於研習辦理日14日前,檢具研習計畫函報本縣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審查,
並同步填復研習申請表單(表單連結:https://forms.gle/5wKiMCzVfmYPkmMi6),經審查同意後始得辦理。
四、未經本縣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審查同意者,不得逕以本案相關課程名稱辦理研習、申請研習時數或登錄研習資料。
五、各課程講師應聘請公告於「AI人才方舟計畫」(https://pads.moe.edu.tw/teacher_list.php)及「因
材網」(https://adl.edu.tw/lecturer.php)之合格名單,請逕行參閱及邀請開課。
六、自115年7月1日起,旨揭課程屬性標籤調整為「數位教學」。經審查同意辦理之學校,應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正確選用該屬性標籤,以利培訓資料彙整。
七、檢附「教師數位教學增能培訓架構」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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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6-08-11
{{ $t('FEZ014') }}2026-09-10|
{{ $t('FEZ004') }}2026-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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