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有關屏東縣政府重申,同仁赴大陸(含香港及澳門)地區,應依下列規定辦理,請同仁務必遵守相關日數規定:
一、赴陸前5個工作日,先於「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hmtravel.mac.gov.tw/MHCP_WEB_C)登錄並存妥完成資料後,再於差勤系統填具「赴大陸地區申請表」及「出國申請單」並上傳前開系統登錄資料。
二、如赴香港及澳門地區,因公請於出境日1週前、非因公請於出境日3日前,至本室填具紙本「赴香港或澳門通報表」。
三、返臺後7個工作日內,至本室填具紙本「赴陸人員返臺通報表」供未來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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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6-10-08
{{ $t('FEZ014') }}2026-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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